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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了解到,到2025年年底,南宁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力争实现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100%。
南宁市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约定无偿提供,验收合格后移交至项目所在城区、开发区民政工作主管部门。
南宁市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要建于交通便利位置,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出入口应单独设置,满足消防、疏散及救护等要求。原则上安排在一、二楼等建筑低层,不能安排在建筑的地下层、半地下层和夹层,安排在建筑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设置无障碍电梯。
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纳入新建住宅规划,与首期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分期开发的新建住宅小区项目,配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安排在首期,且不得拆分。
记者了解到,南宁市今年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提升商场、超市、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水平。到2025年年底,完成1万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大老旧小区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力度,做到能装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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