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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伟
5月1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决定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开展2023缴费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申报范围为2023年5月底前参加周口市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申报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6月20日。
根据申报要求,各参保单位在职职工按照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额申报;各参保单位退休职工按照上一年度10月份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申报;各参保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将根据《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按照上月缴费数额的110%核定应缴数额。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记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重要依据,涉及每一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切实维护职工医疗保险权益,如实申报并组织单位职工对申报工资收入情况签字确认并存档。不得瞒报漏报,不得伪造、变造有关账册、材料,一经发现,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追责。
据了解,申报方式有两种,方式一:参保单位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ylbzhenangovcn/),通过“单位缴费申报”模块完成申报,同时上传《周口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申报核定表》、《2023缴费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可在“周口医保”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申报完成后,进入“办件记录查询”模块查看并留存缴费工资申报“回执单”核对,确认申报结果。参保单位可多次申报,系统以申报期内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方式二:参保单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空白U盘到医保综合窗口拷贝本单位医保信息数据包,领取《周口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申报核定表》《2023缴费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并在规定期限内,携带需提供的电子信息资料和纸质表格(加盖公章)报送至医保综合窗口。②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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