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京 杨斯涵)对于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湖南将正式启动专项检查!日前,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记者从会议现场获悉,全省各级市场监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有关部署,结合本地教育收费投诉举报、自查自纠情况以及近年来监督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选定部分教育机构开展重点检查和“回头看”检查,以调研走访、巡查、提醒告诫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着力规范和纠治一批典型问题、典型单位,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年内各级监督检查对象覆盖面不少于50%(其中重点检查覆盖面不少于30%),力争在两年内实现全覆盖。
专项整治实施3个月已取得初步成效
教育收费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各级市场监督部门始终把教育收费监督检查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抓手,年年部署,持续推进,缓解“上学难、教育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年3月,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全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促进教育公平。“从目前来看,专项整治已经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各地各校迅速行动,制定方案,组建专班,积极动员部署,发布投诉举报方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启动专项整治以来,长沙等地召开市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专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湘潭投诉举报答复满意率达到了100%。“下一步,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检查,是在去年国家三部委部署的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根据省纪委的要求,再部署、再发力。“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履行监管、监督责任情况将开展专项监督,构建了从监督到再监督的责任链条。”他说,专项检查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兵力打好攻坚战,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处置,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涉嫌违规行为及时整改,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规范”的目的。对涉嫌违法行为突出,问题严重的事项,及时立案查处。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职责范围的事项,依程序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坚持问题导向,同向发力联抓专项检查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近日出台的《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专项检查将重点对大中专院校学历教育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职业教育收费,中小学校教育收费以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时段为2020年1月以来发生的教育收费行为,重大事项可追溯至问题发生之日。
对于大中专院校,将重点检查大中专院校在学历教育收费中,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擅自提高标准、自立项目、超范围收取学费、住宿费、考试费。不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违反政策规定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等行为。大中专院校、成人学历办学机构在成人学历教育办学中违规联合办学机构采取“成人教育专科+自学考试本科”套读、“技能+学历”等方式招生办学,超标准收费,捆绑收取“劳动技能费”“培训费”、自考助学“网络平台使用费”等行为。
对于职业教育收费,将重点检查高校和中职学校在校企合作与培训收费中,企业承担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教学任务,学生除缴纳学费外,学校、企业另以其他名义,强制、组织学生向企业缴纳额外费用,或将学费与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取的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与学历教育挂钩等方式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培训并收费,将培训费与学费捆绑收取的行为。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变相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的行为。
同时,将重点核查各类民办学校下列违规收费行为,如:违规跨学期或学年提前预收学费、捆绑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执行退费政策;强制或变相强制以及不执行“非营利性”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行为;不按程序、时限要求,违规随意上调学费、住宿费标准的行为;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虚假公示或不按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等行为。
中小学校教育收费,则重点检查“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违规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并收费;在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过程中,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行为;各类中小学校和个人利用经营学生食堂,强制学生搭餐,以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在学生营养餐采购管理中牟利等侵占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有关部门、单位向学校摊派任务、打招呼,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学习用品、报刊杂志和其他服务等行为。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从今天起,全省专项检查工作要全面进入临战出击状态,将抓好专项检查作为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一环,统筹落实各项要求,统筹推进重点任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丁珍良强调,专项检查要聚焦重点问题、重点单位和重点步骤。对近年来未检查过的学校、自查自纠走过场的学校、投诉举报集中的学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开展重点检查和“回头看”检查。同时要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理审查、定性处理等执法程序,谨慎行使处罚权,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做到不枉不纵、依法合规。
推动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根据安排,本次专项检查将包括“检查准备”、“动员部署”、“现场检查”、“问题处置及总结上报”、“督导调研”、“巩固深化”等环节。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其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借用教育事业发展、教育产业化为名,采取各种不正当形式和手段损害侵害学生利益的乱收费行为。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及时化解矛盾。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举一反三、夯实责任、一抓到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坚决曝光典型案例,为违规行为“画像”。
“此次专项检查还有一项重要工作要做,就是要推动建章立制上有突破。要着力解决教育收费政策制定上下不统一、收费政策与行政管理制度边界不清、收费政策执行存堵点等问题。”丁珍良表示,在开展监督检查基础上,巩固深化工作成效,形成长效治理的制度成果。会议强调,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近年来查处、移交落实投诉举报、学校整改的教育乱收费案件进行清理摸底,以问题为导向,从教育体制与政策制定、教育运行机制与政策执行等方面,梳理分析本地教育乱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特点,推动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纪衔接”要求,检查中发现违纪线索的,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办案中遇有拒不接受检查,屡查屡犯、拒不落实整改的,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检查中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依程序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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